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减免的税款怎么做分录相关配图

带徒弟这些年,我发现一个规律:只要一碰增值税减免,十个新手有八个会掉同一个坑——把免的税挂到“营业外收入”里去。每次看到这种分录,我都想拿炒勺敲他脑门。你炒菜放盐放糖,那叫调味;你炒菜往锅里倒洗衣粉,那叫投毒。科目用错了,性质就变了。

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事儿,说穿了就跟你去菜市场买菜一个道理。摊主说“今儿个西红柿免摊位费”,你付的钱还是那个钱,但摊主不用再掏那份管理费了。会计上要做的,就是把本该交给税务局的那部分,从“应交税费”里拎出来,搁到该搁的地方去。

先别急着写分录,你得先搞清楚一件事:你到底免的是啥? 是月销售额没超10万(季度30万)的免征,还是卖自产农产品那种法定免税?还是疫情期间那会儿的阶段性减免?这三码事,账务处理完全两样。我见过一个小姑娘,卖水果的,把自产农产品免税的分录做成小微免征的分录,年底对报表的时候自己都圆不回来。

咱就拿最常见的“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免征增值税”来说。你开了一张普票,价税合计10300块,税率3%。这时候你确认收入,分录长这样:

  • 借:银行存款 10300
  •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0000
  • 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 300

注意了,这300块不是让你揣兜里当私房钱的。它是挂在账上的“待处理品”,就像你厨房灶台上那瓶开了盖的酱油,随时可能被用掉。等到月底一算,销售额没超10万,好,这300块不用交了。这时候你得把它从“应交税费”里转出来。

转到哪儿?这才是见真章的地方。
按现行准则,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,应当计入“其他收益”——注意是其他收益,不是营业外收入。
为啥?因为这是跟你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政府补助性质的东西,属于“日常活动”范畴。
营业外收入那是啥?那是天上掉馅饼,比如你仓库里翻出一箱十年前买的茅台,那叫营业外。
你卖货免的税,跟你卖货直接挂钩,当然算其他收益。

分录接着写:

  • 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 300
  • 贷:其他收益 300

就这么两步,完事。
但你别以为这就高枕无忧了。
我见过更狠的,直接不做这笔分录,让那300块在“应交税费”贷方趴了三年,最后报表上应交税费越滚越大,税务系统一比对,预警了。
税务局打电话来问:“你们家这增值税怎么光计提不缴纳啊?”会计支支吾吾说“我们免了”,人家说“免了你倒是转出来啊,挂账上算怎么回事?”你看,这不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么。

还有一种情况,直接减免的,比如你卖的是自己种的菜。
这种更简单,你开票的时候压根就不计提增值税。
分录就是:借银行存款,贷主营业务收入,完事。
没有“应交税费”什么事儿。
这就好比你自家院子里种的葱,拿去送人,你不需要在账本上记“应交税费—葱”,因为压根没这一出。

说到这儿,我得吐槽一句:有些老会计到现在还坚持用“营业外收入”核算免征增值税,理由是“我们一直这么干的”。每次听到这话,我就想起我师父当年骂我的那句——“你一直用左手拿筷子,不代表你右手是废的”。准则改了就是改了,2017年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明确把“其他收益”这个科目拎出来了,你还抱着营业外收入不放,审计的时候人家给你出调整分录,你脸上挂不住。

再顺嘴提一句附加税费的事儿。
增值税免了,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这些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附加,自然也跟着免。
但前提是你得先把增值税那笔分录做对了,附加税这边才顺理成章。
你要是增值税挂在“营业外收入”,附加税那边也稀里糊涂跟着走,最后整个利润表就成了一锅乱炖。

最后说个实操里容易翻车的小地方:你开的是专票还是普票? 小规模纳税人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那部分是不能享受免征的,必须老老实实交税。
只有普票的部分才能免。
有些新手一看销售额没超10万,连专票带普票一块儿转了“其他收益”,结果专票那部分的税没交,税务系统直接给你锁了。
这事儿就像你拿超市的积分卡去加油站抵油费——看着都是卡,性质不一样,用错了地方人家不认。

行了,账务处理就这点事儿。记住一句话:免征增值税不是“不用管”,是“从负债科目挪到收益科目”。 挪对了,报表干净,汇算清缴省心;挪错了,年年审计年年调,你自己都嫌烦。